在外貿行業中,通常情況下,貨物的運輸都是由出口方和進口方雙方一起在合同中協定的,但是有時候我們的外貿人通常也會遇到客戶要指定貨物代理公司的情況。指定貨物代理,就是說由國外的買家來指定貨物的運輸方式,通過他們指定的貨物代理來負責幫我們運輸貨物和操辦手續等一系列工作。那么指定貨代有哪一些運輸方式呢?他們要要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具體操作流程有哪一些?
一、指定貨代的運輸方式
在國際外貿行業中貨物的運輸方式有很多種,通過貨物代理來操辦運輸和流程手續也是非常常見的一種貨物運輸方式,通常情況下客戶指定貨代就是指使用fob、exw等運費到付的貨物運輸方式,就是說我們的貨物運輸到國外目的點的全部運費都是由買家來承擔的。
二、指定貨代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呢?
其實指定貨代的操作流程是非常簡單的,具體操作如下,首先。我們的客戶會讓指定貨代公司發郵件,或者通過其他的聯系方式來告知我們船員的聯系信息。接著我們國內的外貿出口商收到船員的聯系信息后,就要聯系船員詢問貨物的狀態,并通過一些發送郵件或者打電話的方式來告知國外的代理,貨物已經準備好了,預計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開始運輸貨物貨物,并且讓對方安排運輸的其它事情。我們的外貿出口商一定要注意一個問題,那就是指定貨代是不直接接受出口商的指令的,而是要聽收貨人的指令,假如我們的外貿出口商有不符合常規的命令的話,指定貨代都會將命令告知國外收貨人接到國外收貨人的許可之后,才會允許發貨人進行操作,所以我們的外貿出口商在將貨物準備出院的時候,一定要向國外的貨物代理公司索要訂艙約號,并提交給船公司。最后。當貨物運輸流程開始后,我們的出口商還要將一系列的單據提供給國外的代理。
三、客戶指定貨代一定要注意防范的風險
通常情況下,國外的貨物代理給我們出口商的單據是貨代提單而不是船公司的提單,因為貨代提單并不能讓我們的出口商起到控制貨物所有權的目的,所以會造成國外代理沒有提單就可以放貨,這種情況就很可能導致國外代理沒有貨代提單的情況下,憑借船公司提單來提取貨物,然后放給收貨人,最后導致我們的外貿出口商就會出現錢財兩空的局面。所以我們的外貿出口商在與進口商第一次合作的時候,一定要盡量催促收貨人盡早支付貨款。
另外我們的外貿出口人還要明白貨代提單、船東單、正本單的區別。首先這三者的簽發主體不同、抬頭也同,目的方的收貨方式不同,適用范圍也不一樣。船東單是船公司簽發的提單,貨代單是貨物根據船公司出的提單再進一步出的提單,由貨代公司來簽發。船東單是以船公司為抬頭和貨代單是以貨代名稱為抬頭,船東單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貨,而貨代單必須要先向目的港的代理換取船東單,然后才能憑借船東單去提貨。
總之,外貿人在與國外的貨物進口商使用指定貨代的方式合作時,一定要最大可能地防范貨物兩空的風險,要向進口商以及他們的貨代公司索要單據,以及配合他們的一些正常要求。以上就是本文對客戶指定貨代的全部介紹,希望能幫助到你們。